•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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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星期六延时服务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预约;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1751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事项版本 5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3100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100MB1664095M
实施编码 11510100MB1664095M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100MB1664095M30001310030003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筛选
提示:请先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精确展示办事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点击筛选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四)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律 第六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申请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 问:如何查询各区市县登记机关的电话?

答: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 在网页头部切换区域,选择成都,点击直通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专区-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各区市县登记机关的电话。

3 问:如何查询本企业所在登记机关?

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或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4 问:市场主体名称行政区划可否后置?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名称 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较之前规定取消了“依次”字样。行政区划可以置于字号之 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名称行政区划 后置的,其行政区划应加括号以示区分。例如:xx 商贸(四 川)有限公司、xx(成都)商贸有限公司。 省市、省市区(县)和市区(县)区划连用的,不适宜行政区划后置。例如:四川成都长虹商贸有限公司即不适宜行政区划后置的名称。

5 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谁签字?

答:(1)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3)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6 问:住所产权性质为住宅能否作为企业住所?如果可以需要提交哪些证明?

答:以住宅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 知》(成办发﹝2020﹞61 号),除提交上述场地合法证明和取得场地的证明外,需一并提交规划和自然资源、卫健、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7 问:实名认证证件类型有哪些?

答:(1)境内自然人:身份证;(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往来内地通行证;(3)定居在国外的华侨:护照。

8 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谁签字?

答: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9 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哪些内资市场主体的登记?

答: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成都市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的通知》(成市监〔2022〕366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以下市场主体的登记: (1)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登记的除外)。 (3)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和指定登记的公司,包括本市辖区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和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以及其他应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选择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登记的除外)。 (5)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公司的分公司(选择由分公司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登记的除外)。 (6)由省外直辖市、省会城市市本级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分公司(选择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登记的除外)。 (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政府的决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其他市场主体。

10 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办事指南、表格和样表可以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人可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便民服务-商事主体登记办事指南,查看办事指南和下载相关表格。

11 问: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4)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5)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12 问:企业经营范围应该怎么规范?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根据市场主体主要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网址:https://jyfwyun.com/search)

13 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部署,成都市各级登记机关于2018年10月9日起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需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或者区(市)县登记机关登记的行政区划为“四川”的企业名称以外,企业名称可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拟定企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则的,即可通过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网上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登记。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登录方式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直通部门”,选择省市场监管局,在“网上办事大厅”中选择“企业开办”,个人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填报申请企业名称。

14 问:设立连锁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连锁企业需要先有一个总公司,三个分公司,加配送中心(其中一个分公司包含配送中心也行)。先有公司,才能变成连锁,不能直接新设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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