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热度278票  浏览12次 时间:2016年7月10日 11:17

(Wa_K&Q"c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TUh.@k$d8~d

Ap0

中国宠物医师网$`l%O;B X

(199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1995年10月10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宠物医师网+x%h4E?T9ZD8O0|O~

中国宠物医师网/~:pD:{Sn

全文中国宠物医师网2cQ@4mUvGg.jR

中国宠物医师网bI;V"~HEi-z2R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_~#K!jI~m6nz0

中国宠物医师网$z%~

Ac)[/Rk

第二条 本市市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j+Y6_)[Kl$\%Y0L/B0

EY"uLdd2A0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1n}m0N+Fb"t'r;?[0

$@X'X?'W0第四条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犬类的饲养、养殖、销售、诊疗等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违章养犬的处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 公安部门负责烈性犬、大型犬饲养的初审工作,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事件。 农业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类免疫证的核发,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以及犬类诊疗所的监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狂犬病人的诊治以及监测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4S;DlV,ns-W7D0

gm*e5mI'Q,J0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限制养犬工作。 对非法养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犬类主管部门举报。 U${6?.CqR z.fsB7B0

!]#pz rX0第六条 市区的城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简称重点限养区),市区的农村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简称一般限养区)。 重点限养区与一般限养区的具体划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Av1R;K

`QlD0

中国宠物医师网 Hir4hcutq)LD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Jm

u6I/i0

|{8QWxn'G+_

W X0第八条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类的养殖、销售活动。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因护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的,须凭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区市容环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有本市常住户口、独户居室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重点限养区内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在一般限养区内需要养犬的,须凭居(村)委会证明材料,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市容环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在本市居住的境外人员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应向犬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犬类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从境外携带犬只进入本市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的品种和大小,由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经批准个人养犬的户只准养一只。中国宠物医师网e[n-U8Q9q4NLdk

中国宠物医师网IP1Xg{$D!\"Y

第九条 犬类主管部门应自接到养犬申请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养的决定。 对符合准养条件的,发给《犬类准购证明》。申请人按规定购犬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携犬到犬类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犬类主管部门在7日内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在本规定实施前饲养的犬只,必须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按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的,按非法养犬处理。 《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册1次。中国宠物医师网fyw[N0eD ?+UC

中国宠物医师网@.x]A~h2Y-['J:@,q

第十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登记费和注册验审费。 在重点限养区内饲养小型观赏犬,每只登记费为5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10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1000元。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每只登记费为2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5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500元。 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每只登记费为3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500元;护家犬每只登记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2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500元。 医疗、科研单位经批准饲养实验用犬的,免收登记费、注册验审费。GQ3MVj'H0

,Dsh!M-L9M!G1P0第十一条 准许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事项:mfIFA1s!e0

中国宠物医师网IDJr@G2F:m

(一)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w;Cxbz.C^!s&^0

$q Wd0x%X0(二)在准养犬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vW~6]7\)W0

{h

K+r5\.Z

Q0(三)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中国宠物医师网D+kajWJ

中国宠物医师网;J'A:s};w3o/e*\e2\y

(四)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qs,bS^0

中国宠物医师网-MR#Z0p-XLX

(五)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人力三轮车除外);+R*EU1TQ)s

z0

中国宠物医师网/RSOE-Gx*d1P:T @

(六)允许推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m \hE+A0

5QM9{Viv0(七)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v qAE/C.{5ZG,x,x0

'Ivpw1C0(八)犬只宰杀、死亡、失踪的,应当向犬类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中国宠物医师网Yk;c!L1p

中国宠物医师网a+Xsa1oBR5H

(九)不得私自繁衍犬只。5Ckl

O$Eb_A0

w)u[.S;jP5o0mk0第十二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以及开办犬类诊疗所的,须经犬类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发《犬类养殖许可证》、《犬类销售许可证》、《犬类诊疗许可证》。ULgMV8Z0

.k zmOUD_8G+k0第十三条 销售的犬只,必须具有有效的狂犬病等疾病的检疫、免疫证明。 从外地引进的犬只,须有当地有效的检疫、免疫证明,并经本市农业部门复核认可换发本市《犬类免疫证》后,方可销售。中国宠物医师网*C.ja7d"o9y,Fi

中国宠物医师网4KeN)Z!VTo9iH

第十四条 销售者不得向本市无《犬类准购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犬只。中国宠物医师网`UsiS

h-s)\2?f7M0v(^P0第十五条 重点限养区内不得设置犬类养殖场。 一般限养区内经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开办的犬类养殖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中国宠物医师网h.k!Nx*?G_

$Xf(Hvq#TgQMzM0(一)与饮用水水源的距离在1000米以上,与居民居住点距离在500米以上;中国宠物医师网6w@m O8Tsa

中国宠物医师网;gR-y0d/Afmw

(二)场舍结构牢固,外墙高度在3米以上;9g"|@!H.x~'u9Q0

中国宠物医师网5LZ8T8{)`

q

(三)具备冲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国宠物医师网IM:vb%R1]Z v

中国宠物医师网'C}xH%Z"y

(四)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的兽医人员。中国宠物医师网s1k&]-]7L1cYf

中国宠物医师网J ~

{5r;P5V9N"k8Do

第十六条 开办犬类诊疗所,必须远离公共场所和居民聚居区,拥有一定的场地,具有兽医师以上职称并有从业许可证的兽医人员和必要的诊疗设施。#c\8v-H8[,PN&S`0

中国宠物医师网EWP0H3Uv8vif.Y5j

第十七条 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中国宠物医师网

AA w&nNeB~i

中国宠物医师网 GI)RSw8r6[1rG R

rH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up

KWl9p0

中国宠物医师网vRH.DW"uZAzh s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中国宠物医师网

?}"EqV-tT

中国宠物医师网B(KAJ)mCN

(一)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a UY\!K

M)z^^}0

中国宠物医师网w

B1p'Yx)_

(二)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c5yD*a0

a"z:CF[,i0(三)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经教育不改的;中国宠物医师网Ep^!b]

URo6yD

;X._fI(B0(四)不按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中国宠物医师网}qd d%F

~vG P

中国宠物医师网

@t,I:R4B

X

]l

(五)不按期注册验审,或者私自繁衍犬只的;Wth+p:x j0

(miS$Y#[d0(六)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中国宠物医师网%kz| g-?0BD)oL

中国宠物医师网N"R%OM3[:?m_b$i

(七)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中国宠物医师网4v-tj$]

|V

y x

P

tO%o,o$ff{w0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的,由市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和犬只,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v2A,_.Mx;A-{0

u!lr,t1E2A9px0第二十一条 拒绝、阻挠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U-m8WB)J:]0

中国宠物医师网l;nha&N

第二十二条 对遗弃、走失和被没收的犬只,由市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处理。dfbR$A2V0uzl8V0

中国宠物医师网L%\w;Y s6nm?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按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o0X

o oE0

中国宠物医师网3_UI dIdt

第二十四条 犬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宠物医师网7?+Yb-S&N`Jc

中国宠物医师网 o7r,V O4x;M

第二十五条 收取的登记费、注册验审费、罚没款按规定上交市财政。8f-l0R1yil-h0

中国宠物医师网:g

O(m#@&NB$M1SV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1l5Eep0V0

中国宠物医师网#dw$`W5b

[*l1F8Z

第二十七条 军人、武警和公安部门公务用军犬、警犬以及动物园饲养的犬只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的犬类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pPTvw9[;A-vUn\v0

UzBaNS0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宠物医师网,}V|

sX9e"H!h

q7ukEv#b0p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中国宠物医师网Ih4t] aD:|"h

(KD6SnL%[L0(1997年8月15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7年9月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1997年9月11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b`tkQ5s^0

b:~\;M$s1r3Nt5d0决定d6z.\WV8K0

中国宠物医师网)gc%X[;v%{vU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议案。经过审议,决定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和《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的个别条款作如下修改:/Z

j;pPb

J t0

中国宠物医师网hF*}K tdba

一、《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第二十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的,由市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犬只,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国宠物医师网)Nzb#q"H k@ }/J

顶:18 踩:22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4 (91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36 (78次打分)
【已经有69人表态】
10票
感动
5票
路过
12票
高兴
8票
难过
12票
搞笑
7票
愤怒
7票
无聊
8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推荐

欣宇时代